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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抚养权之变更

来 源: 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25   ( 阅 读 次 数:  )

 

 

案情简介

      甲男与乙女系夫妻,因感情不和离婚后.孩子由乙女抚养,

但是乙女离婚后无房居住,    给孩子生活学习带来诸多不便,

为了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,乙女申请变更抚养权,由甲男抚

养.

      但是孩子由甲男抚养后,甲男一直外出干活,孩子大部分

时间随其姑姑一起生活,由于其姑姑对孩子照顾不过来,孩子

夜里常在哭泣中入睡,直接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.

此乙女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,由乙女抚养.法院支持了乙女

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.

律师分析

     蒋忠峰律师认为,孩子抚养权确定的原则是应当有利于子

女的成长.本案中甲男由于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地工作, 无法照

顾子女的生活,且根据孩子的心理需求, 孩子随其母乙女一起

生活有利于其成长,因此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.

临沂律师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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