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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正龙诈骗案的受害人是谁?

来 源: 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25   ( 阅 读 次 数:  )

 

举国关注的周正龙华南虎照案,不久前法院已做出判决,认定周正龙构成诈骗罪。

  既然诈骗罪成立,那么就一定有被骗的受害人。

  如今社会上欺诈和蒙骗现象甚为常见。然而欺诈蒙骗并不一定构成犯罪。有人认为,市场经济要让道德走开,合理欺诈是允许的和必要的。所以,我们每个人大概都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。明星代言的广告,有几个是可信的?一般来说,因为上当的损失比较小,后果不严重,大多数人都是自认倒霉,或者是自己估摸着恐怕斗不过人家,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较真,于是只好算了,忍了,只当是遇见鬼了。媒体和政府的主管部门似乎也承认合理欺诈的存在,只是提醒消费者,要提高识别能力,尽量到正规大超市购买名牌产品,似乎到小商场购买一般品牌就该倒霉似的。

  这次三鹿奶粉造假,实在是远远超过了“合理欺诈”的限度。如果三鹿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的量不是如此之大,那么也就不会造成婴儿这么快地得上肾结病,也就不会这么快东窗事发。如果等婴儿长到五六岁或七八岁,那时事过境迁,证据灭失,你找谁去?只能自认倒霉了吧?

  不过三鹿奶粉事件,做假的是大企业,为其造势的是大明星,为其保驾护航的是大单位。而受害的却是弱势群体。一般的诈骗案,受害者也都是弱势群体,是那些所谓素质不高,智商较低的人。而且诈骗也不是每次都能得手,据说十次行骗,只有一次成功。

  而周正龙诈骗案,情况却正好相反,行骗的是一个弱势群体中的老农民,素质既低,智商也不高,可是第一次行骗就得手了。而受骗的却是陕西省林业厅。法院判决书上写得明白:周正龙“以假虎照和编造的拍照经过,骗得省林业厅信任,获取奖金两万元”。

  这就令人很难理解了。陕西省林业厅是什么单位?在周正龙眼里,那真是大得吓死人了。省政府的厅局级衙门,一般老百姓一辈也靠不上边的。里面的干部,是厅长、处长,办事员都是科级,比乡长都大昵,素质能低吗?智商能不高吗?再说厅级单位,办事自有一套严格的程序,是那么好骗的吗?那么大的衙门,那官威,那阵势,那派头,周正龙见过吗?吓也吓呆了吧?还敢行骗?在下也算见过一点小世面,可是一次到一个大机关办事,腿也打哆嗦,话也说不利索呢。行骗骗到专门防假打假的政府机关来了,这不是狐狸到虎口拨牙,小鬼和闾王爷开玩笑吗?

  就算是周某人胆子特别大,可是没有高明的骗术,也不敢向省厅行骗而且一招得手吧?那么周正龙的骗术是不是很高明呢?非也。周某人的骗术技含量实在很低,那张假虎照在网上一亮相,很多人一眼就看出是假的,也有人用不太复杂的几何原理证明了那是一张平面虎照,而且原版照片也很快被发现并在网上公布。做为一个堂堂的省林业厅,会分辩不出来吗?就凭起码的职业常识,也不能轻信华南虎的突然出现吧?就算是一时分辩不清,也不能马上就兑现奖金并作为重大发现向全国公布吧?可笑的是,在一片质疑声中,堂堂省林业厅的处长厅长竟然用脑袋担保是真的,弄得自己骑虎难下,也弄得政府十分难堪。

  据说周正龙向陕西省林业厅行骗,是为了得到奖金。那么陕西省林业厅未能识破这个骗局,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,都是有责任的。如果明知是骗局,仍然给周颁发了奖金,就是同案犯。因为林业厅的钱不是林业厅的,而是国家的。所以是林业厅和周正龙共同欺骗了国家,周正龙是为了得到钱,林业厅是为了得到业绩和国家的专项补助。如果林业厅确实没有识破周正龙的骗局,那么就只能说明林业厅严重失职,业素质太差,水平太低,且严重不负责任。而无论是哪种情况,在客观上都是欺骗了上级政府和全国人民。正是由于省林业厅的故意或过失,才使得一件很不起眼的骗局成了惊动全国的大案,并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而这种严重的后果,是周正龙无法预料的,也不是他力所能及的,所以也不应由他承担责任。而陕西省林业厅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辞其咎的。

  省林业厅本身就有执法权,法院认定周正龙诈骗了省林业厅,林业厅认可吗?如果省林业厅不承认受骗,这个诈骗罪还成立吗?如果林业厅承认周正龙是骗子,那么省林业厅本身就有执法权,首先应由林业厅撤销奖励的决定,并对周正龙进行行正处罚.如果林业厅认为周构成了犯罪,应由林业厅将周移送公安机关.现省林业是不是行政不作为?法院又凭什么包办代替? 根据刑法规定,被害人有重大过失,理应减轻对周正龙的处罚。因此本案对周正龙的定罪量刑还是有商榷余地的。

  表面上看,本案受害人是陕西省林业厅,法院也判决赃款退回省林业厅。但是实际上,受骗的是国家和社会,是全国人民。本案受害最大的是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,对此如不予追究,让周正龙一个人背黑锅,也是对国家和社会不负责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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